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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双师双语·课堂篇】孔子道德观与现代法治精神的跨时代对话 时间:2024年12月13日     来源: 作者:赵若男 编辑:张璐 点击:


近日,远景学院“论语导读”课堂上,宿佳佳老师(法学专业)与赵若男老师(文学专业)携手带领大家开启了一场穿越时空的智慧之旅。本次课堂聚焦孔门经典故事——“子贡赎人让金”与“子路拯溺受牛”,深入剖析孔子道德观的双重内涵,并巧妙地将当下法治与德治融入其中,共同探索这一古老智慧在当代社会的崭新意义。

    

课程伊始,学生在一段情境思考中感受到了古今道德评判的差异。“子贡赎人让金”的故事讲述其在鲁国赎回了一个奴隶,却拒绝接受国家的物质补偿。孔子对此表示不满;而“子路拯溺受牛”的故事则展示了子路救了一名落水者,并接受了对方送来的一头牛作为感谢,孔子对此却大为赞赏。这种与大众截然不同的评价引起了学生的讨论,经过小组合作,学生捋清两段故事的前因后果,分享了各自的观点和看法。

赵老师进一步将孔子的不同评价引申为孔子道德观的双重性,道德行为既具有无私的一面:不计回报地帮助他人;也具有自私的一面:期望自己的行为得到肯定和鼓励,而子贡的道德行为拉高了道德水准,长远来看却在众人头上高悬了一根实难企及的道德之绳。这一观点引发了同学们的深思。

随后,宿老师从法律与道德的角度,对孔子的道德观进行了现代解读。她指出,在现代社会,法律与道德是相辅相成的。法律是道德的底线,而道德则是法律的升华。孔子道德观的双重性需要合理的物质回报予以平衡,从而使道德行为更加持久和普遍。

提到“合理的物质回报”,两位老师结合当下社会热点案例——公交车让座的道德绑架和为救人造成自身财产损失的担责争议,对孔子的道德观再次进行了直观和形象的解读。宿老师提到,“无因管理”是道德与法律关系的生动践行,是见义勇为美德在法律兜底下的温情鼓励;而公交车让座本是社会公德所在,如果因让座问题而引发争执,甚至造成更严重的后果,那么这种所谓的“道德”就失去了其原有的意义。

   

两位老师让学生列举当下生活中“合法不合德”和“合德不合法”的诸多案例,其中一位同学表示:“通过今天的课程,我对孔子的道德观有了更深入的理解。我认为,孔子的道德观不仅适用于古代社会,更能在现代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。它提醒我们,道德应该是一个人人都能做到的无损于己而又有利于人的!”

本次双师课堂通过孔门经典故事和现代社会案例的结合,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了孔子道德观的双重性及其在现代社会的应用。相信同学们未来将更加注重个人品德的修养和社会责任感的提升,同时,文学与法学的双维探究也生发出一段美好的愿景:随着法治的深入人心,法律将愈益内化为个人心中的一种道德律令,法律被遵守的机率会越来越大,而被违反的机率会越来越小,并有望在遥远的将来实现“无法之德治”的理想!